Saturday, May 23, 2009

為何不早點......


這是真人真事:

甲乙正在看雜誌
甲:嘩!如果我抽到這個搖搖就好了,多麼帥!
乙:不過,要夠年齡才可抽。你還欠兩歲,但我夠年齡,可以幫你抽。
甲:謝謝啊!

過了三天

甲:怎麼了,搖搖到手了麼?
乙:抽到了。但同學丙亦很喜歡,並準備用$500買了這罕有的搖搖。
甲:怎可能的!我太喜歡這......
乙:這樣罷!同學丙還未付,見你這麼喜歡,我們又是一早約好,如果你真的想要,我$100讓給你吧!

甲回家跟爸媽要錢。

甲:這真化算,照計省下$400。
爸媽說:這回你被騙了。

事件傳開,驚動老師處理。

太像在看<警訊>吧!事件發生在學校,甲是小二男生,一向醒目。乙是小三女生,一向醒目再加醒目。最後,一個醒目鬥不過兩個。

你家小孩到小二了嗎? 若他是甲,你會怎辦。
你家小孩到小三了嗎? 若她是乙,你會怎辦。

這真人真事叫我最敢興趣的是,這種行銷方式在成人世界彷彿是正常不過的。正所謂執輸行頭,慘過敗家;還有價高者得,有時是價低者得。大部分家長都不會希望他們的小孩是甲或是乙,但當小孩長大了,成為社會上的推銷員(孤獨與否也會代表全香港人),玩著成人的遊戲,家長們到時亦不會管,可能還會不時大讚本事,醒目,生性,孝順......如果事情真的這樣發展,為何家長不早點讓小孩成為甲乙,早點學會被騙和騙人?

0 意見:

我的日記存檔

P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