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7, 2018

給教宗的信


給教宗的信(刊登於 蘋果日報論壇)
最可敬的教 : 你好!我是一名天主教徒Layman。自你上任後,天主教會開始貼地,呈現生機,我等感到鼓舞!我和身邊的朋友都非常欣賞你!香港最近天氣寒冷,風雨飄搖,想必梵蒂岡亦不遑多讓。 近日,我從新聞知道梵蒂岡有意向北京方面低頭,派人將教廷認可的兩名主教勸退,為了教會的「更大利益」作出犧牲,讓路給中國政府的「自選自聖」的主教人選。據聞中國與梵蒂岡將就任命內地主教的架構問題簽署協議,條件是七名由北京政府自行祝聖的主教全獲教宗赦免,成為合法主教。如果事件屬實,我會極度憂慮及困惑! 從信理角度看,天主教的核心信仰就在《信經》,裏面有說:「……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我們是天天念,周周念。按天主教教理861條,「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的意思是「宗徒們為使委託給他們的使命,在他們死後仍能繼續,就把他們已開始的工作,像遺囑一般,留給自己的直接助手,託付他們去完成和鞏固,並叮囑他們照顧整個羊群,因為聖神已委任他們去牧養天主的教會。所以宗徒們選定了這些人,並吩咐他們在去世後,要有其他可靠的人繼承他們的職務。」因此,主教是宗徒的繼承人,必定是可靠的人。現時那七名主教是由北京政府自行祝聖的,並不是按教律的合法繼承人。縱使教宗有不能錯權Infallibility,但我仍很難相信教宗的全赦免會令他們由不可靠(新聞說他們部份有女友及子女)變得可靠,他們在求全赦時甚麼都答允,可能只是陽奉陰違,因為他們背後的老闆是中共。因此,「被退位」事件在信理角度是有問題的。 從倫理角度看,天主教會教導我們進行倫理抉擇時可按不同的原則行事。以優先原則來說,如果條件相同,應先選擇較高的價值。但我不禁要問,中梵建交的價值會比「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的教理價值重要嗎?此外,我們知道衡量價值時,也應考慮實現價值的成功機會及價值的長遠情況。從新聞中得知教會高層指出雖然這並非好的協議,但梵蒂岡未能預計10至20年後的情況,甚至可能會更壞。我不禁要問,教會作出要了何等的成效預測,抑或沒有考慮,有任何機會也作嘗試?再者,如果惡是無可避免,就應選擇最輕微的惡lesser evil。但我不禁要問,損害了「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這教理是無可避免嗎?是最輕微的惡嗎?還有,衡量價值時,要考慮一己的行為對別人的影響。但我不禁要問,教會當局有沒有考慮「被退位」的兩名教廷認可的主教的心境和處境嗎?有沒有考慮是次決定對其他天主教徒的影響? 中共乃無神論者豈會妥協 除了優先原則,聖多瑪斯St. Thomas Aquinas提出的雙果原則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意即要滿全四點,包括行為本身是好的,不能是道德惡;行為者的意向是好的,並無存心要惡果;善果與惡果同樣地直接由行為產生,善果並非由惡果而產生;以及容許惡果產生,必須有相稱的嚴重理由。我相信教庭是次決定的行為本身及行為者的意向都是好的,但我不禁要問,中梵建交(假設能成功)這善果不是正正由破壞「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這惡果而產生嗎?再者,容許破壞「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這惡果產生並沒有足夠相稱的嚴重理由。 於倫理模式而言,天主教會於倫理抉擇是靠向義務論Deontology的,即是行為道德與否視乎行為本身的對錯,不會為了目的不擇手段,墮胎及避孕是明顯的例子。是次「被退位」事件背後所採用的倫理模式是靠向目的論Teleology,似乎跟教會一直倡議的不一樣。我感到無所適從!因此,從倫理角度看,「被退位」事件是站不住腳的。 從政治角度看,有說政治是妥協的藝術。但如果「被退位」事件失敗了,教庭會繼續拿甚麼來妥協或交換中梵建交呢?是台梵邦交嗎?中共乃無神論者,如果教廷被要求放棄一神論,會妥協嗎?甚麼可以或甚麼不可以妥協呢?我們作為天主教的信徒很想知道! 教廷高層曾形容是次情況就像籠中鳥,而教廷會逐步爭取將籠子變大。縱使鳥籠比清遠長隆那個佔地五公頃的大鳥籠還大,仍然是一個籠。如果信仰能被政治籠化,我相信不少信徒會認真反思自己是否繼續適合存在於這個教會的籠。請教宗三思! 主祐! 天主教徒 安中玉

0 意見:

我的日記存檔

P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