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8, 2009

靈肉 • 抵死(二)

在宗教及道德教育科的堂上跟學生談及天堂、地獄及煉獄時,一學生問,嬰兒夭折何處去。當我讚揚他的問題問得好的時候,坐在後排的一位同學大聲答道:抵死。我徐徐地叫他出來,在眾人面前教訓了他一頓,主旨是缺乏尊重。我說在座的同學可能也有兄弟姊妹曾夭折,抵死言論是對其他人的極不尊重。我等了這個機會很久,可藉一人的錯來跟全班講尊重。我及後再跟他單獨解說,之後,他在堂上也少了平時的氣焰,對人也尊重了些。

雖說人生來平等及性本善,我會跟學生說,沒有人是抵死的,因為我們都是天主的兒女。但是,同學的抵死言論讓我再次悄悄地問自己,是否真的有人是抵死的呢?我私下的答案是有的,除了在罵人的時候,還有那些暫時將「生氣歸於天主」 (訓12:7)的,暫時「解脫」(斐1:23)和「離世」(弟後4:6)的人,是抵死的。人總有自願靈肉分離,行屍走肉的時候,就在這刻,人是抵死的。人用了天主賜予的自由去靈肉分離,自我暫時了結是抵死的。暫時靈肉分離的例子多的,例如是濫藥,濫權,濫財,濫名。

如果死亡是靈魂與肉身的分離,生存應該是靈魂與肉身的結合,但原來有一種生存是靈肉分離的,是一抵死的生存。對基督徒來說,要返回靈肉結合的境界,是要靠主基督,跟祂同生共死。「與基督同死」的意思就是「與基督同生」。(弟後2:11;羅6:8)

上文刊於10月18日公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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