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
中文大學學生早前跟校長段崇智陳述被警察濫捕及濫暴的種種嚴重情況,說得聲淚俱下,請求段崇智作為一校之長,保護學生,譴責警察的暴力。段校長於10月18日發出公開信,表示對學生的遭遇感到痛心及難過,並指出對於部分警務人員涉嫌不當使用暴力或違反人權,經查證後須予以譴責。事件隨後引起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回應,指段校長的公開信只是為了個人解脫,是縮骨和甩身之舉。
四個警察協會的主席更於10月22日聯名致函段校長,批評他的公開信偏頗,形容他「培育學生及管理教育機構方面的理念及能力均遠遜於閣下的學術成就」。信中更指「社會上很多人亦對中大逐步褪色成為反中亂港的港獨勢力基地感到無奈和痛心」,批評段校長包庇干犯罪行的學生,自毀大學公信力。聯署信更指段校長「明確將政治衝突帶入校園的決定誓必將香港其他專上教育院校,甚至整個教育界推向萬劫不復的境地」。
社會各界對有關事宜輕輕帶過,我認為真的不能放過,因為有關事件正正顯示警方這4個多月以來那種「我沒有做錯」的心態,潛台詞是「我不可能做錯」。
誠然,段校長那封公開信並沒有譴責警方,只是說「對於部分警務人員涉嫌不當使用暴力或違反人權,經查證後須予以譴責。」
他這封信寫得相當有技巧,不靠某一面,卻讓人感到他有關愛學生之情,看吧會為之動容。對如此一封信,學生理論上不會收貨,感情上照單全收。再經過梁振英及四個警察協會的「加持」,學生口中的段教授立時變回段校長,一位愛生如子的校長。段校長實在要「感激」梁振英及警察協會!
「我不可能做錯」是怎樣練成的?相信最為人熟悉是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於2014年雨傘運動對下屬所說的:「你們沒有做錯!」這一句說話,背後的依仗是警察執行正義這動機沒有錯的。我們先放下各方對正義的詮譯不談,只談有良好意願,是否可以不擇手段,繼而將不法手段合法化。漫罵、恐嚇、濫捕、濫暴、濫告、 虐待、性侵、結黑等等都是實實在在、曆曆在目的例子。如果警察真的認為有「正義」這良好意顧作擋戰牌,就可逃避法律責任,示威者不是同樣為了「正義」而做出了過火或違法的事嗎?為何他們要受懲罰,警察不需要?這正正違反法治精神,人人犯法,平等對待。
一個不懂認錯和求恕的群體,只有死路一條。人若能夠坦然認錯,處事也會果決明快。求恕及道歉的第一步就是「明認錯誤」,事件才有轉機。先道歉者不但沒有損失,反而獲得更多。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認錯是一種美德,雖知道,不怕念頭起,只怕覺照遲,繼而降龍有悔。誠切盼望於這個逆權世代,每個人,特別是有權力的人,都時刻檢視自己的過錯,勇於認錯,敢於承擔。這不是化解危機的首步良方嗎?
「我不可能做錯」背後的心態是自大和驕傲,是一種心魔,林鄭月娥和警察的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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