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刊登於: 香港獨立媒體
11月已過了四分一,卻是香港市民難忘的一個月。
事件一
11月3日晚,大批防暴警察突然從沙田站外巴士站跑進新城市廣場,隨後封鎖進入新城市廣場的出入口禁止記者進入,其後從新城市廣場內帶走最少兩人。拘捕過程中,有被捕者大聲喊叫自己的姓名,卻被防暴警大力用手按著面部,動作粗暴,有需要嗎?被捕者大聲喊叫自己的姓名犯了什麼法,警察出手禁止明顯是不想大眾知道他的身份而有律師幫忙,留難恐嚇,昭然若揭。
事件二
11月4日,有救護車司機在大老山公路處理一宗交通意外,將病人送抵威爾斯醫院後,被「兩名警察過去逗」,指他沒有佩戴安全帶,將會出傳票控告,又稱事後「局長收到新界南交通部嘅幫辦打去救護站,話件事係誤會,唔會有傳票,唔會落charge。」警察跟救護本來是合作無間的,並沒有衝突的。這4個多月,我們看到警察不是按法例執法,是超越了法律,將仇恨加諸於市民身上。我們明顯看到警察見到救護拯救示威者而深深不忿,屢屢設法阻止,留難恐嚇,昭然若揭。
事件三
結婚是人生一大喜事,但是結婚同時是其他人人生一大憾事。由保安維持結婚典禮的秩序不足為奇,但是由警察維持警察結婚典禮的秩序則是公器私用。11月3日晚,警察於將軍澳結婚,在場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防暴警察狂放近百粒催淚彈,市民爭相走避。部份催淚彈射向樓宇民居,入睡的街坊全被毒氣驚醒。當晚多人被捕,包括...